网站首页 宅梧概况 宅梧新闻 政务公开 招商引资 政府服务 平安宅梧 休闲宅梧 农副产品 网上留言
宅梧简介 | 文化教育 | 城镇建设 | 文化历史
农 村 土 地 登 记 发 证 程 序 和 手 续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点击数:224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8-8    【字体:
 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《土地登记规则》的规定,土地登记发证具体工作由国土局负责。各镇(区)土地登记委托镇(区)国土所办理审核和报批手续。
  一、土地登记发证程序
  1、申请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向市国土局或所在的镇(区)国土所提出土地登记申请。
  2、受理申请。国土局对申请者提交的证件经审阅认为符合登记规定的,收件后开具收件单给申请者。
  3、地籍调查。由市国土局或镇(区)国土所负责地籍调查(农村宅基地由国土所组织村委会和村干部开展调查)。
  4、权属审核。市国土局根据地籍调查结果,对土地权属、面积、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查后填写审核意见。
  5、注册登记。国土局把审核结果公告15天后有关方面未提出异议,或提出异议,但经复查无误的,对土地进行注册登记,填写土地证书。
  6、颁发土地证书。由申请者到国土局签领土地证书。

  二、土地登记申请者须向国土局提交下列资料。
  1、土地登记申报表。
  2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。
  3、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。
  4、单位、法人代表证明、个人身份证明或户口证明。

  三、对依法申请并经审查批准的所有权,使用权,以一宗地为单位登记发证,一宗地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又难以划清的,按各用户建筑面积比例计算各用户应分摊的宗地面积,各自分别办理登记手续和发证。

  四、土地所有权,使用权,他项权利的转移和名称、地址,土地的主要用途发生变更的,土地所有者,土地使用者和他项权利拥有者,必须及时申请变更土地登记,办理更换或更改土地证书。

  五、办理土地登记手续,颁发或核发土地证书,按规定由用地户交费。


镇村之窗: 沙坪镇 雅瑶镇 古劳镇 龙口镇 桃源镇 共和镇 鹤城镇 址山镇 云乡镇 双合镇 中东西村委会 五星村村委会
Copyright 2006-2009 宅梧镇人民政府. All Rights Reserved
鹤山市信息中心 设计更新维护
最佳显示效果:1024*768 32位真彩色 IE6